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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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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对象:
根据《上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的规定,年满六周岁(2004年9月1日—2005年8月31日出生),黄浦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以及黄浦内持有上海有效期内居住证件的适龄儿童。
二、报名办法:
1、上海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凭对口公办学校发出的“入学告知书”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地址页、家长页、学生本人页、学生身份证号页)、预防接种卡等相关材料,到指定的“免试就近接受义务教育学生”的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手续。
2、非上海户籍适龄儿童在黄浦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的,报名时家长需携带:
①父母一方及同住适龄儿童的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居住证件;
②父母及学生本人的户籍证明;
③父母一方在沪务工证明(有1年或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社会保险项目以市人保部门公布的为准;从事家政服务等不适用综合保险暂行办法的人员,需提供街道居委、乡镇村委开具的从事1年或以上的就业证明)。
④预防接种卡;
⑤住所证明(购房产证或租房合同)
转载自黄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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